CE認證介紹

CE由法語“CommunateEuroppene”縮寫而成,是歐洲共同體的意思,即歐洲聯盟(簡稱歐盟)。 在過去,歐共體國家對進口和銷售的產品要求各異,根據一國標準制造的商品到別國極可能不能上市,作為消除貿易壁壘之努力的一部分,CE應運而生。因此,CE代表歐洲統一(CONFORMITE EUROPEENNE)。事實上,CE還是歐共體許多國家語種中的"歐共體"這一詞組的縮寫,原來用英語詞組EUROPEAN COMMUNITY縮寫為EC,后因歐共體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為COMUNIDADEEUROPEIA,西班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為CE。當然,也不妨把CE視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DEMAND)(符合歐洲要求)。
近年來,在歐洲經濟區(歐洲聯盟、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瑞士除外)市場上銷售的商品中,CE標志的使用越來越多,CE標志加貼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衛生、環保和消費者保護等一系列歐洲指令所要表達的要求。CE標志的意義在于:用CE縮略詞為符號表示加貼CE標志的產品符合有關歐洲指令規定的主要要求,并用以證實該產品已通過了相應的合格評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聲明,真正成為產品被允許進入歐共體市場銷售的通行證。有關指令要求加貼CE標志的工業產品,沒有CE標志的,不得上市銷售,已加貼CE標志進入市場的產品,發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從市場收回,持續違反指令有關CE標志規定的,將被限制或禁止進入歐盟市場或被迫退出市場。
“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洲市場的護照。凡是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就可在歐盟各成員國內銷售,無須符合每個成員國的要求,從而實現了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范圍內的自由流通。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這是歐盟法律對產品提出的一種強制性要求。
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部企業生產的產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的產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品符合歐盟《技術協調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1、介紹
CE認證標志是強制性的安全合格標志。按新方法指令的要求,需加施CE標志的產品,在投放歐盟市場前,必須加施CE標志。產品加施了CE標志,就意味著產品符合歐盟所頒布的有關CE標志的全部必要條件,可以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投入使用,但產品加施的CE標志無商貿意義,不是質量標志,也不代表產品的生產地,也不意味著產品是歐盟制造。
2、產品加施CE標志的條件
CE合格標志并非由任何官方當局、認證機構或實驗室核發,而是由制造商或其銷售代理商自行制作和加貼。產品加施了CE標志,則表示加施CE標志的責任人聲明該種產品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規定的要求,即
產品按相關指令要求,當該產品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指令要求時,則須滿足所有指令要求后,方可加貼CE標志。
3、加施CE標志的必要條件
產品符合相關指令所規定的基本要求;
產品按相關指令的要求通過了必要的合格評定程序。
4、加施CE標志的時間
產品加施CE標志應在產品投放市場之前。原則上只有在產品完成合格評定程序、
并確保產品符合相關指令要求后,產品才可以加施CE標志。通常,加施CE標志是在生產的最后階段,即產品最終檢查完成后。
5、加施CE標志的具體要求
CE標志的型式
CE標志是由法語“ConformiteEuropeenne”首字母的縮略詞CE組成。其型式在93/465/EEC
決定中作了統一規定,并在各新方法指令中使用。CE標志的型式必須符合下圖1-1
所示,其各部位的位置、比例如下:
CE字母高為20格、寬各為11格、筆劃粗細為3格,圓弧部份由兩個同心圓組成,即上圓直徑為20格、內圓直徑為14格;
“E”中間的一橫線長6格,居中(即通過圓的橫徑計算,上下各占1.5格);
CE兩字母在水平方向的相對位置正好滿足兩字母的外圓重疊,重疊部份為3格(即一個字母的外圓與另一個字母的內圓正好相切)。

若公告機構參與了生產階段,則應在CE標志之后加附公告機構的識別編號,如有幾個公告機構參與了生產階段的合格評定,此時,CE標志之后可能會附有幾個公告機構的識別編號。當CE標志后附有識別編號,就意味著公告機構承擔相關的職責。
對于附加公告機構的識別編號,應由公告機構自已進行或其授權制造商或其確定的在歐盟的授權代理進行。CE標志和公告機構的識別編號,可分開加施,但要保持他們的聯合作用。
6、加施CE標志的注意事項
CE標志應加施在產品上或產品標牌上,但在特殊情況下可施加在產品的包裝或隨產品附帶的文件(相關指令規定的文件)上。這些特殊情況是:經過裁定不可能在產品上加施CE標志(如某些類型的爆炸物品),或現有的技術和經濟條件無法加施CE標志,或無法遵循CE標志最小尺寸要求,或不能確保CE標志可見、易讀、耐磨損。
CE標志應加施在容易被人看到的產品明顯部位上。標志要清晰、可辯、堅固、耐磨損,除特殊情況外,CE標志不能小于5mm,禁止加施容易使第三方產生在含意和形式上與CE標志相混淆的其他標志。CE認證的必要性(申請CE認證的好處)
CE認證,為各國產品在歐洲市場進行貿易提供了統一的技術規范,簡化了貿易程序。任何國家的產品要進入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必須進行CE認證,在產品上加貼CE標志。因此CE認證是產品進入歐盟及歐洲貿易自由區國家市場的通行證。CE認證表示產品已經達到了歐盟指令規定的安全要求;是企業對消費者的一種承諾,增加了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程度;貼有CE標志的產品將降低在歐洲市場上銷售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被海關扣留和查處的風險;
●被市場監督機構查處的風險;
如果任何一個與CE標志相關的產品指令涉及到您的產品,而且您打算出口至28個歐盟和EFTA成員國中的任何一個,那么進行CE認證將是您對歐貿易成功的關鍵。 通過CE認證,您的產品可以獲得一張特別“通行證”,從而可以在28個歐洲國家內自由流通。歐盟東擴后,中國的企業將面對一個更大、運作規則統一的歐洲市場,通過CE認證,只要產品打入歐盟一個成員國,就可以進入其他成員國市場。中國企業在10個新入盟國家的業務相對較多,東擴為這些企業進入歐盟老成員國市場提供了機遇。
CE標志的實施,大大地簡化了產品投放歐洲市場的手續,制造商只需要遵守一套法律和要求,亦即歐盟的產品指令即可。而在CE標志的實施之前,制造商若要出口至此28個歐洲國家,不得不遵守每個國家的法律和要求,也就是說,多達20多種法律和要求,不但費時又增加操作成本。
產品通過進行CE認證,使其從設計,生產,包裝各方面更規范,更安全。從而,減少了可能由事故引起的消費者對制造商的起訴。購買保險的費用及售后維護費用也因此而降低
好處:
●歐盟的法律、法規和協調標準不僅數量多,而且內容十分復雜,因此取得歐盟指定機構幫助是一個既省時、省力,又可減少風險的明智之舉;
●獲得由歐盟指定機構的CE認證證書,可以最大程度地獲取消費者和市場監督機構的信任;
●能有效地預防那些不負責任的指控情況的出現;
●在面臨訴訟的情況下,歐盟指定機構的CE認證證書,將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證據;
●一旦遭到歐盟國家的處罰,認證機構將與企業共同承擔風險,因此降低了企業的風險。CE認證適用國家
2004年5月1日前已有的15個歐盟成員國:
Austria奧地利,Belgium比利時,Denmark丹麥,Finland芬蘭,France法國,Germany德國,Greece希臘,Ireland愛爾蘭,Italy意大利,Luxemburg盧森堡,the Netherlands荷蘭, Portugal葡萄牙,Spain西班牙,Sweden瑞典,United Kingdom(Great Britain)英國。
2004年5月1日加入歐盟的10個新成員國:
Estonia愛沙尼亞,Latvia拉脫維亞,Lithuania立陶宛,Poland波蘭,Czech Republic捷克,Slovakia斯洛伐克,Hungary匈牙利,Slovenia斯洛文尼亞,Malta馬爾他,Cyprus塞浦路斯。
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的共4個成員國中除瑞士以外的其它3個成員國:
Iceland冰島,Liechtenstein列支敦士登,Norway挪威CE認證產品類型
●機械產品: 農業及食品機械:輸送機、粉磨機、包裝機等。
●手持式機械:手持式磨光機、手砂輪等。
●移動作業機械:推土機、壓路機、挖掘機等。
●起重機械:升降機、卷揚機、起重機等。
●地下作業機械:采煤機、掘進機、打樁機等。
●木工用電動工具及機床:刮削機、電銑、拋光機等。
●低電壓電器產品
●家用電器:真空吸塵器、電熨斗、洗碗機、電炊具、洗衣機、電動剃須刀、電動卷發器、微波爐、電動清掃機、電風扇、電視機、錄像機、VCD機、音響等。
●工業用電器:不間斷電源、穩壓電源、閉路電視監視警報系統、燈具電光源等。
●個人防護設備:橡膠手套、太陽眼鏡、當風鏡等。
●簡單醫療器械:老花鏡、醫用擔架、手術刀等。
常見的認證標準
IT AV類: EN62368-1
信息技術IT類: EN60950-1
音視頻 AV類: EN60065
燈具類: EN60598-1,EN60598-2-XX
家電類: EN60335-1,EN60335-XX
無線類: EN60950-1
電磁兼容標準:
IT AV類:EN55032,EN55035,EN61000-3-2EN61000-3-3
燈具類:EN IEC55015,EN61547,EN61000-3-2,EN61000-3-3
家電類:EN55014-1,EN55014-2, EN61000-3-2,EN61000-3-3
CE認證發證機構
CE認證機構是指在歐盟合法從事檢測認證業務的資質,有歐盟的授權,歐盟有2000多家公告機構,而公告號即歐盟對于這些機構的編號。不過這2000多家公告機構不是都能對所有產品做CE認證的,歐盟對每個認證機構都有相應的指令授權,只有拿到授權,才能進行該產品的檢測認證業務。具體需要可查詢歐盟網站。 CE認證機構是一個由歐盟某個成員國的主管當局指定的測試、審核和認證機構,它可從事CE認證指令中所描述的一種或多種符合性評價程序。公告機構必須位于歐盟的某個成員國內。 而通常的國內CE認證機構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歐盟認證機構的國內授權商,可以自己做CE認證;另一類是歐盟認證機構的代理,類似于中介性質。CE認證流程
1.確認出口國家。若出口至歐洲經濟區EEA包括歐盟EU及歐洲自由貿易協議EFTA的28個成員國中的任何一國,則可能需要CE認證。
2. 確認產品類別及歐盟相關產品指令,若產品屬于上文所列分類中的任何一個,一般地講,則需要進行CE認證。若一個產品同時屬于一個以上的類別,則必須滿足所有類別相對應的產品指令中所列出的要求。 注:某些產品指令中有時會列出一些排除在指令外的產品。
3. 指定“歐盟授權代理” 為了能確保前述CE標志認證實施過程中的4項要求得以滿足,歐盟法律要求位于28個EEA盟國境外的制造商必須在歐盟境內指定一家歐盟授權代理,以確保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在流通過程及使用期間產品“安全”的一貫性;技術文件必須存放于歐盟境內供監督機構隨時檢查;對被市場監督機構發現的不合CE要求的產品、或者使用過程中出現事故但是已加貼CE標簽的產品,必須采取補救措施。(比如從貨架上暫時拿掉,或從市場中永久地撤除);已加貼CE標簽之產品型號在投放到歐洲市場后,若遇到歐盟有關的法律更改或變化,其后續生產的同型號產品也必須相應地加以更改或修正,以便符合歐盟新的法律要求。
4. 確認認證所需的模式(Module)對于幾乎所有的歐盟產品指令來說,指令通常會給制造商提供出幾種CE認證的模式,制造商可根據本身的情況量體裁衣,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模式。一般地說,CE認證模式可分為以下9種基本模式:
模式A:內部生產控制(自我聲明)
模式Aa:內部生產控制加第3方檢測
模式B:EC型式試驗
模式C:符合型式
模式D:生產質量保證
模式E:產品質量保證
模式F:產品驗證
模式G:單元驗證
模式H:全面質量保證
基于以上幾種基本模式的不同組合,又可能衍生出其它若干種不同的模式。一般地說,并非任何一種模式均可適用于所有的產品。換言之,也并非制造商可以隨意選取以上任何一種模式來對其產品進行CE認證。
5. 采用“自我聲明”模式還是“必須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風險水平較低的產品:歐盟的產品指令允許某些類別中風險水平較低的產品之制造商選擇以模式A:“內部生產控制(自我聲明)”的方式進行CE認證。 風險水平較高的產品必須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介入。對于風險水平較高的產品,其制造商必須選擇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或者模式A外加其它模式來達到CE認證。也就是說,必須通過第三方認證機構介入。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的認證過程中,通常均需要至少一家歐盟認可的認證機構參于認證過程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據不同的模式,第三方認證機構則可能分別以:送樣檢測,抽樣檢測,工廠審查,年檢,不同的質量體系審核,等等方式介入認證過程,并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證書等。目前,已經有1200多家認證機構獲得歐盟認可,這些認證機構中的絕大多數位于歐盟盟國境內。通常情況下,一家第三方認證機構僅被歐盟授權可針對某一類或幾類產品進行某一或幾種模式下的認證。換言之,一家歐盟授權的認證機構并不可能針對所有的產品種類進行認證,即使對其被授權的產品種類,通常情況下也并非被授權所有的模式。對于每一個歐盟的產品指令,通常都有一個針對該產品指令的授權認證機構名錄。
6. 建立技術文件及其維護與更新。歐盟法律要求,加貼了CE標簽的產品投放到歐洲市場后,其技術文件必須備案于歐盟境內供監督機構隨時檢查。技術文件中所包涵的內容若有變化,技術文件也應及時地更新。
認證機構將根據以上資料中的情況,來確定最終報價。
第一步:申請Application
1. 填寫申請表
2. 申請公司信息表
3. 提供產品資料 EMC:(電路圖+說明書)
LVD:電路圖+說明書+B.O.M + Label(銘牌)+外殼尺寸圖+PCB板圖+元件證書+馬達(視產品而定)+變壓器規格書等(視產品而定)等
4. EMC 成品需1-2個。EMC和LVD 成品需3-4個(系列產品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二步:報價Quotation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確定測試標準,測試時間及相應費用
第三步:付款Pay
申請人確認報價后,簽訂立案申請表及服務協議并支付部分或全額項目費
第四步:測試Testing
實驗室根據相關的歐盟檢測標準對所申請產品進行全套測試及相關型號的差異測試
第五步:測試通過,報告完成
第六步:項目完成,頒發CE證書
工廠保留CE產品型式檢測報告Test Report認證資料提供
技術文件通常應包括下列內容:
a.制造商(歐盟授權代理AR)的名稱,商號,地址。
b.產品的型號,編號。
c.產品使用說明書。
d.安全設計文件(關鍵結構圖,即能反映爬申距離、間隙、絕緣層數和厚度的設計圖)。
e.產品技術條件(或企業標準)。
f.產品電原理圖。
g.產品線路圖。
h.關鍵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單。
i.測試報告。
j.歐盟授權認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書(對于模式A以外的其它模式)。
k.產品在歐盟境內的注冊證書(對于某些產品比如:ClassI醫療器械,普通IVD體外診斷醫療器械)。 l.CE符合聲明(DOC)。
認證機構需要的主要信息主要包括:
★基本資料:
申請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產品介紹(體積,重量,供電情況等)
★額外所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的復印本
(2)操作原理的介紹
(3)主要用途的資料(比如該機器用于什么目的)
(4)操作手冊復印本或使用方法指示的復印本
(5)安裝和維修指示的復印本
(6)關于使用這一產品的人員的詳細情況(一個熟練的員工,行業操作工,研究者,學生等)
(7)零件,包括從外來供應者采購的,次要組裝線和任何的組裝物
(8)產品銷售的目的地
(9)完成CE認證標志的確切時間,(你什么時候要裝貨)
(10)該產品有沒有任何其他的安全認證嗎?(例如美國UL認證)
(11)有沒有關于這一產品的相關圖紙
(12)這一產品是否擁有數字電路(比如說一個微型處理器的控制器)或有的話,使用的是什么頻率
(13)有沒有元件的EMC測試數據
(14)你(或生產者)有沒有任何一個通過體系認證的,采用的是什么標準,針對什么方面認證需測試項目
EMC+LVD
LVD:? 擦拭標簽 ?抗腐蝕 ?電源線拉力 ?接地連續性? IPXX防水防塵測試? 絕緣電阻
? 高壓測試 ?工作電壓 ?耐熱性?正常溫升 ? 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
? 異常溫升 ?灼熱絲 ?針焰 ?漏電啟痕 ?球壓 ?扭力等等
EMC:? EMI電磁干擾 ? EMS電磁敏感CE認證周期及有效期
常見產品申請CE認證測試,實驗室在收到樣品和申請資料后,正常完成時間是10個工作日,機械產品、無線產品、醫療產品等時間會相對長些。
在產品設計、法規指令要求沒有變更的情況下,CE認證報告可以一直有效,買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工廠審查
無需工廠審查安磁檢測CE認證授權資質
安磁檢測, 擁有15年專注于電子產品全球認證檢測團隊,在華南(東莞)建立了行業領先的大型檢測基地,依照實驗室認可體系規范ISO/IEC 17025來嚴格執行品質管制,先后獲得了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國際IEC授權CBTL認可,專業認證實力毋庸置疑。安磁檢測是您最理想的合作伙伴!